第 02 章目錄 · 12 節
- 02.01為什麼說交易是機率遊戲?和賭博到底差在哪?
- 02.02「這一筆」和「這一類」:單筆結果為什麼幾乎說明不了什麼?
- 02.03勝率 90% 的策略為什麼可能最危險?看收益分佈的形狀
- 02.04小機率大賠率和大機率小賠率,哪種適合你的性格和帳戶?
- 02.05連虧 10 筆正常嗎?用拋硬幣直覺估一估連敗長度
- 02.06要多少筆交易運氣才不再佔大頭?
- 02.07「感覺七成會漲」該怎麼校準?超預測者的練習方法
- 02.08機率是頻率還是信念?兩種理解在交易裡各自什麼時候用
- 02.09期望為正卻一直虧錢,可能是哪三個原因?
- 02.10機率思維會不會讓人對虧損麻木?它和「無所謂」的區別
- 02.11把觀點寫成區間和機率,而不是隻寫漲或跌
- 02.12本章自測:給五個判斷打機率,一個月後對賬
要多少筆交易運氣才不再佔大頭?
你的新規則做了 20 筆,合計賺了 6 個 R。能不能說它是賺錢的規則?可以加大部位了嗎?寫一句話就行。
平均每筆賺多少,要攢夠筆數才看得清。運氣在平均數里的分量,跟著筆數的平方根變小:筆數翻四倍,運氣只減一半。十筆贏四筆、贏 2 虧 1 的規則,要兩百筆上下,平均數才能和零分開;平均每筆只賺 0.05 R 的規則,幾千筆都分不開。沒攢夠之前,不加碼,也別輕易扔。
小白理解:規則卡上寫一個數:這條規則攢到多少筆才評。沒到之前,固定用小部位做,只記不評。
平均數 = 真本事 ± 運氣
你算出來的「平均每筆賺多少」,是兩樣東西加在一起:這條規則真實的平均,加上這幾十筆恰好摸到的運氣。運氣有多大,看兩件事:每筆結果本身晃得多厲害,和你攢了多少筆。
筆數越多,運氣互相抵掉得越多,可抵得很慢:運氣的幅度大約是「每筆的晃動 ÷ 筆數的平方根」。20 筆到 80 筆,運氣才減一半;80 筆到 320 筆,再減一半。
讀圖:綠線是規則真實的平均,你看不見。兩條金線之間,是運氣能把你算出來的平均數推到的範圍。筆數少的時候,這個範圍上下都跨過零;下沿什麼時候抬到零上面,你才知道它是正的。
那條原油規則,前 20 筆說明了什麼
本章那條原油二十日突破規則,2001 年開始做,前 20 筆做完。圖上的線是「做到第幾筆時,平均每筆賺幾個 R」,兩條虛線是運氣能推到的範圍。你判斷:
運氣範圍按「平均數 ± 2 × 每筆的晃動 ÷ 筆數的平方根」畫,每筆的晃動用這條規則全部記錄算。沒算成本。
按你的規則,估一個評審筆數
要讓運氣的範圍下沿過零,筆數大約要到「(2 × 每筆的晃動 ÷ 每筆平均賺的) 的平方」。規則賺得越薄、每筆晃得越厲害,要的筆數越多。拖一拖,看看你的規則要攢幾年。
- 十筆贏四筆,贏 2 份虧 1 份:平均每筆 = 0.4 × 2 − 0.6 × 1 = 0.2 份。每筆的晃動 = (2 + 1) × √(0.4 × 0.6) ≈ 3 × 0.49 ≈ 1.47 份。要的筆數 ≈ (2 × 1.47 ÷ 0.2)² ≈ 14.7² ≈ 216 筆。一年做 50 筆,要四年多。
- 本章那條原油規則:二十五年 546 筆,平均每筆 +0.047 R,每筆的晃動 1.443 R。要的筆數 ≈ (2 × 1.443 ÷ 0.047)² ≈ 61.4² ≈ 3,770 筆。它一年二十來筆,要一百七十年。
- 只做了 20 筆:運氣的幅度 ≈ 2 × 1.47 ÷ √20 ≈ 0.66 份。真實平均 0.2 份的規則,20 筆算出來落在 −0.46 到 +0.86 之間都正常。
第 01 章說「每一檔攢到二十筆左右才開始數」,二十筆能看出的是大毛病:平均每筆虧半份以上、或者執行一塌糊塗。二十筆證明不了你有優勢,要證明,得到上面算出來的那個數。
什麼時候這個演算法才準
- 筆數要是同一類、互不重疊的筆數。同一天在三個相關品種上同方向各做一筆,更像一筆做了三倍,不能算三筆。
- 市場換了走法,前後兩段就不是同一個口袋。把十年前和今年的單子合在一起算,筆數是夠了,平均數說的可能哪一段都不是。
- 賺的都在少數幾筆大單裡的規則(尾巴拖在右邊),平均數更晃,要的筆數比公式算的還多。
- 回測裡的筆數要打折:你試過多少組引數、挑了哪一組,都會讓回測平均數偏高。手冊講多重檢驗那一節有做法。
規則卡加一格:評審筆數
每條規則寫三樣:
- 評審筆數:按這一類的贏的比例和贏虧大小,用上面的滑塊估出來。拿不準就先寫 200。
- 現在第幾筆:每平倉一筆加一。
- 沒到之前的部位:固定,最小或半份,不因為最近賺了加,也不因為最近虧了減到零。
月底翻一次記錄
- 每條規則列兩個數:現在第幾筆、評審筆數是多少。
- 數這個月沒到評審筆數就加了倉、或者停用的次數。目標是零。
- 到了評審筆數的規則,算「平均每筆 − 2 × 每筆的晃動 ÷ √筆數」。大於零,才寫「這一類是賺錢的」;小於零,寫「還分不清」,不寫「它不賺錢」。
這幾種用法是錯的
要數的是筆數,不是日曆。一年二三十筆的規則,攢夠兩百筆要好幾年。時間長只說明你堅持了,不說明運氣已經退場。
筆數不夠的時候,結論是「還分不清」,不是「它不賺錢」。照樣要記,照樣要用小部位做下去,不然永遠攢不夠。
還是那條原油規則,二十五年裡最好的連續 50 筆,合計賺了 25.9 R,從 2007 年 10 月開始;最差的連續 50 筆,合計虧了 20 R,從 2021 年 2 月開始。2007 年開始做的人會覺得找到了寶貝,2021 年開始做的人會覺得這是垃圾。規則一樣,差的只是你從哪一筆開始數。
考怎麼用,不考誰說的
1. 新規則做了 20 筆,平均每筆 +0.3 R。下一步?
2. 想讓平均數里運氣的分量減一半,筆數要變成原來的幾倍?
3. 一條規則平均每筆只賺 0.05 R,每筆晃動 1.4 R。它是不是真的賺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