避坑反诈 · 第 15 节

大陆的监管红线在哪

这个领域的骗局 · 第 15 页。

一句话速览 哪些行为在境内是明确禁止的,以及这对普通人的实际含义。以现行规定为准。
这节课要你带走的 境内现行监管对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基本定性、这对普通人的几条实际含义,以及为什么「不知道」不构成保护。
阅读提示:这一节讲的是公开发布的监管文件的基本内容, 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具体规定以现行有效的法规和监管文件为准, 涉及具体事项请咨询专业人士。 本节不评价任何政策,只讲它对普通人的实际含义。

基本定性

2021 年 9 月,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 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。其中几点对普通人最直接:

内容实际含义
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它不是货币,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
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包括兑换、撮合、代币发行、衍生品交易等
境外交易所向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属非法金融活动 「平台在境外」不改变这个定性
参与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, 由此引发的损失由自己承担

最后一行的分量

「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、损失自行承担」这句话, 在实践中意味着:

如果你因为这类活动产生纠纷, 想通过民事诉讼追回损失, 法院可能认定相关合同本身无效, 从而不支持你的诉求。

这跟被诈骗后报警是两件事:诈骗属于刑事案件,该报警还是要报警 (见 上一节)。 这里说的是民事层面的合同纠纷,比如投资亏损、分成争议、跟单纠纷。

这意味着这个领域的多数纠纷,缺少传统市场里那层法律保护。

对普通人的三条实际含义

一、法律保护的缺失是一层额外风险,要计入成本。 在传统市场里,制度会兜住一部分风险 (见 开篇第一节那张对照表)。 这里没有那层兜底,而这层缺失本身就该体现在你的仓位上。

二、「平台在境外」不是保护。 它既不改变监管定性,也让维权变得更困难。

三、涉及他人资金的行为风险更高。 帮别人操作账户、组织跟单、代为兑换, 这类行为可能涉及的问题比自己参与更严重 (见 代客理财那一节)。

本站的立场

这也是为什么这个频道:

不提供任何交易入口、不推荐任何平台、不放任何邀请码或返佣链接。

这个频道讲的是机制与风险: 永续合约怎么运作、清算怎么触发、骗局怎么识别。 让你看懂这个市场,跟带你进入这个市场,是两件不同的事。

如果你读完这一篇的结论是「不参与」, 那这个频道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。

今天就做这一件事

不用做任何操作,只回答一个问题:如果我在这个领域发生纠纷,我可以依靠什么?

把这个问题的答案,跟你在股票或银行理财上遇到纠纷时的答案对比一下。

两者的差距就是这一层额外风险,而它应该体现在你投入的金额上。

带走这一条:现行监管把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,境外平台向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属此列,且相关民事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、损失自行承担。这层法律保护的缺失是额外风险,应当体现在仓位上。